許智峯兩宗私人檢控 法庭下令撤銷

【本報訊】議員許智峯早前提出私人檢控,分別控告去年十一月十一日在西灣河開槍打傷示威者的警署警長,以及去年十月六日在深水埗的士剷上行人路撞傷人事件的肇事的士司機,法庭原本已批准該兩宗私人檢控,惟律政司其後申請介入。

許斥鄭若驊 擬提司法覆核

裁判官昨天在西九龍法院開庭處理律政司的申請,在聽取律政司的理據後,下令撤銷該兩宗私人檢控。被控的士司機提出訟費申請,裁判官押後處理。

許智峯稱對結果感到失望及憤怒,又斥責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的決定是向受害人的傷口撒鹽,又批評律政司表明不公開調查報告是黑箱作業。他會積極與律師團隊研究短期內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決定。

就開槍案,許智峯原獲法庭批出三張傳票,向開槍警提出私人檢控,指控他處理槍械而其方式相當可能傷害或危害他人安全、罔顧他人安全的情況下發射彈藥,以及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射擊等三項刑事罪行。至於的士撞人案,許原本獲法庭批出一張傳票,控告肇事的士司機鄭國泉危險駕駛罪。

律政司代表昨指警方的獨立調查小組分別就上述兩宗案件展開調查,並把資料交給律政司考慮,部分資料是許智峯未有提供的。律政司認為開槍警為防止罪案發生而開槍,未有證據顯示其行為超出權限,而的士撞人案也未能確立鄭有危險駕駛行為,兩宗案件的指控表面證據不成立。裁判官終批准該兩宗申請。

案件編號:ESS 13467-13469, 1288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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