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國泉透過何君柱律師樓發信,指據《裁判官條例》第124條「律政司司長介入的案件有關訟費的條文」,向許智峯索取八萬二千港元訟費。文件顯示,鄭國泉委託的代表律師何君堯每小時收費九千四百元,見習律師蕭凱寧每小時收費三千六百元。
在八萬二千元訟費當中,包括在不同地方見律師時,以及處理證供等文件的收費,單是整理今次僅四頁紙的訟費文件,都要六千五百元。
鄭若驊日前先後去信西九龍裁判法院,要求介入及撤銷檢控,西灣河警員開槍案及深水埗的士司機撞人案的私人檢控,並豁免兩案被告開槍警員和的士司機出席聆訊的要求。許智峯要求律政司交代理據,並計劃就兩案提出司法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