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半年按摩產品收33宗投訴

【本報訊】不少市民會購買電動按摩產品在家「鬆一鬆」以紓緩疲勞。消委會今年首半年接獲三十三宗相關投訴,主要反映電動按摩產品的質量及售後服務未如理想,有腳部按摩產品甚至因力度過大,引致用家受傷。消委會提醒,消費者最好親身到門市選購產品,使用時亦要小心調節力度,慎防受傷。

其中有投訴人張小姐以近五千元在A公司購買護腿按摩器,用後翌日出現小腿泛紅並前往求醫。醫生指張的血管較脆弱,受壓下出現輕微皮下組織出血,張遂要求A公司退款,惟該公司要求遞交照片及醫生紙作證明後,苦等近兩周仍無音信,故尋求消委會協助,最終成功退款。

按摩椅用4個月損壞拒更換

另有投訴人到B公司以近三萬元購買一款高級按摩椅,但不滿全新按摩椅只使用四個多月,零件就損壞,也不滿腳枕布料出現磨損。B公司的師傅上門檢查時,指按摩椅的內部零件出現滑牙,更笑稱投訴人可能買了陳列品。

惟投訴人要求更換按摩椅時,B公司反指是投訴人不當使用所致。經消委會調停後,B公司重申不會換貨,只維持早前方案可免費更換零件,至於腳枕則不屬保養範圍,須另付費用,投訴人最終接納維修方案。

消委會建議消費者須仔細了解產品的保養年期、免費保修的適用範圍及附帶維修條件,並細閱產品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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