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今屆立法會期間社會嚴重分化,議會內屢次出現激烈衝突,部分民主派議員更在議會外抗爭,多次參與未經批准的遊行集會。現時二十四名非建制派議員內,最少有十一人於過去四年曾被落案起訴,其中街工梁耀忠、議會陣線朱凱廸面對最少五項控罪。有學者批評民主派議員以「阻止惡法通過」及「爭取民主自由」為藉口,實際上所涉違法抗爭行為加劇社會動盪,作為「立法者」卻視法治如無物,建議「索性唔好做議員」。
過去四年議會內多次爆發衝突,當中二○一八年審議《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的會議上,民主黨議員林卓廷及尹兆堅被主席梁君彥逐出會議室時與保安拉扯,導致保安受傷,其後尹及林被控阻礙立法會人員執行職務,尹另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
民主黨議員許智峯在一八年四月立法會審議一地兩檢條例草案期間,在大樓內搶去政府一名女高級行政主任(EO)的手機,被裁定普通襲擊、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及不誠實取用電腦三罪罪成,被判二百四十小時社會服務令及罰款三千八百港元。
此外,去年《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會議上,數名民主派議員因不滿議員石禮謙主持會議,衝往主席台意圖阻止會議進行,七名民主派議員及前議員被控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涉襲擊、妨礙或騷擾陳恒鑌、周浩鼎、葛珮帆等建制派議員。
民主派議員在議會外亦多次參加未獲批准的遊行和集會,其中梁耀忠在過去四年內,僅涉及集會及遊行的罪名就有三項。另外,議員陳淑莊、社會福利界議員邵家臻在一四年違法佔領行動中,因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和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的罪名同被判監八個月,陳淑莊則獲緩刑。根據《立法會條例》第三十九條,議員被判監三個月以上,定罪起計五年內都不能參選,因此兩人不能競逐連任。
香港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指,民主派議員的涉嫌違法抗爭行為導致社會動盪,狠批「根本幫唔到市民」,在議會內外的行為均屬知法犯法,難以為市民樹立榜樣。他又指,邵家臻、陳淑莊、許智峯等人已被定罪,但仍視法治於無物,雖然繼續擔任「立法者」的工作,卻背道而馳。
陳偉強指,部分民主派議員自稱「代議士」,但在議會內拉布,反而積極參與街頭抗爭。他批評民主派議員高薪厚祿卻不務正業,建議「索性唔好做議員」。
對於有民主派議員面對多項控罪,陳偉強指不少公營機構職員涉嫌犯法的時候,採取停職調查的做法,對民主派議員惹上官非卻繼續享受薪水待遇的現況表示詫異、直斥離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