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創辦和主理的壹傳媒、《蘋果日報》等「新聞機構」,二十多年來的所作所為證明,是他反中亂港、勾結外國和境外勢力、危害國安的「傳播工具」和政治武器。可以說,沒有這樣的工具和武器,他幹不了那麼多違反國安法之事,成不了「為美國而戰」的頭號漢奸。
在他之前,香港的「首席漢奸」是李柱銘。他有立法機構議員的身份,創辦了英夷奶汁養大的反對派組織,三天兩頭跑到英倫出主意、想辦法讓九七年後怎麼把香港「留在西方營壘」之中。回歸後,李柱銘知道,英國是指望不上了,要靠老美才能「有所作為」。於是經過醞釀,一九九九年老美轟炸中國駐南斯拉夫大使館事件,他公然跳了出來,在立法會大放厥詞,為老美侵犯中國主權、殺我人員無恥辯解。
李柱銘的表現完全不像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區的立法會議員,倒像美國某州或國會的議員。從此,美國人把他奉為上賓,他則加倍賣力歐美到處跑,出席「聽證會」,唱衰香港,向北京施壓,鼓動「制裁中國」,漢奸嘴臉日顯於世,之後他乾脆叫囂「我就是要當漢奸」、「日日當漢奸」。然而,李大狀得把口,「手中沒有殺人刀」,當漢奸威力有限,反中亂港威力有限,遠不如商人出身的黎智英斥巨資創辦「新聞機構」、掌握「輿論工具」,可以「軟刀子割頭」。此奸一出,即刻成魔,李漢奸瞠乎其後也。
黎智英創辦的「新聞機構」,打着「新聞自由」的旗號,有預謀、有計劃、有組織的通過謠諑誣謗、造假抹黑、渲染誇張、危言聳聽煽惑反中亂港,掀起風波動亂,力撐「港獨」興起,顛覆「一國兩制」。黎智英的「新聞機構」這樣幹,得到老美高度讚揚,大力支持,非常符合美國打壓和分裂中國的戰略,黎智英更是以此為榮。
毫無疑問,他手中的「新聞機構」正是他充當漢奸、「為美國而戰」、危害國安的工具武器。因此,法辦黎智英和打掉收繳他的「做案工具」,應是一檔子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