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頒布之後,這幾天是落實執行。一是拘捕港獨組織的成員; 二是通緝逃到外國的港獨分子;三是選舉主任否決十二名有港獨表現及不擁護《基本法》立法會參選人的參選資格。相信這些舉措之後還會有執法行動。香港不再是讓內外勢力顛覆分裂國家的政治「租界」。在一國兩制下,香港仍然是中國不可分割的領土,中國的主權與治權完整。
這樣便把國安法代表中央政府對香港政治發展的底線建立起來。
一是有法可依、有法便要執行,一改前此特區政府有法不依也不執行的亂局。
二是告訴香港社會內外,這個底線是不可逾越。今次拘捕,針對本港公民,卻不排除外籍人士觸犯國安法的不會拘捕法辦。這是警告在先,以儆效尤,動亂之中外籍人士的再深度介入便會被依法拘捕。在此之後,相信這些代表外部勢力的外籍人士將不敢如前那樣明目張膽地指揮和帶領暴民作亂。沒有外力支援(指揮、培訓和物資供應),香港港獨分子便只是烏合之眾,起不了怎樣的破壞。
三是「一國兩制」是活的,不是僵化的「紙板」,是要對香港與內地的發展起促進作用,而不是「河水不犯井水」的錯誤隔絕的思想。《港區國安法》體現國家主權,香港與內地的協調發展,正好使「一國兩制」回復設計的初心,讓不同的兩制在一國的框架內有機結合,適應內外的變化,不止地產生出對內地與香港發展都有利的制度創新。消除不合理的制度扭曲,「一國兩制」才可以建立起持續富有活力和創意的港人「高度自治」。而不是被「外人」利用,借兩制來破壞一國。
底線既定,不管海外敵對勢力的干擾,香港才可以擺脫近幾年的政治糾紛與衝突,回歸政治與社會穩定,來追求經濟民生的改善。更重要的是建立底線,亦即確定香港在中國發展中的定位。不能在香港搞獨立與內外勢力來攻擊中國的復興與發展,也不能像過去二十多年那般,把香港變內地貪官污吏把民脂民膏挾帶出國外的地方,為香港一些表面繁榮,而把國家和老百姓的利益傷害。
從殖民地開始,香港的發展便是來自對內地的侵害。香港是租界,便是外國掠奪中國財富的橋頭堡和基地,並且用各種虛偽的文化宣傳來解釋與掩飾。
回歸之後,由於沒有進行去殖民化,沒有認真檢討香港的歷史與制度文化,香港這個性質並沒有多大改變,以致讓外部勢力等可在香港推行顏色革命,幾可翻天。今次借國安法應作根本的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