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消息指政府將宣布押後立法會選舉一年,並指今次選舉的所有提名作廢,參選人須於明年再報名。至於今次報名的參選人,其選舉開支將由港府「埋單」。選舉提名期於今日結束,現時選舉事務處接獲逾一百三十份提名表格,政府如將所有選舉開支發還予參選人,預計將浪費大量公帑,而民主派參選人更涉及參與被指違法的初選,若政府照樣發還開支,將引起連串爭議。
根據《立法會選舉活動指引》,候選人的定義是包括在提名期結束前的任何時間,曾公開宣布有意參選的人,不論該人是否已遞交候選人提名表格。換言之,只要曾宣布有意參與今屆立法會選舉的人士,均要向選管會提交選舉開支申報。若政府決定向參選人發還選舉開支,則會根據參選人提交的選舉開支申報計算。
民主派在去年區議會選舉中報捷,其後他們就今屆立法會選舉進行協調,最終在七月中舉行初選。在初選後,選管會曾發聲明指,香港法例沒有所謂「初選」機制,任何所謂「初選」並不構成立法會選舉或公共選舉程序的一部分,而現行法例不容許候選人在提名期結束後退選,亦沒有所謂「棄選」機制。
按照選舉活動指引,參與民主派初選的候選人是明確表達參選意向,亦有作選舉宣傳,應該要向選管會提交選舉開支申報。因此若政府因為押後選舉而將選舉開支發還予參選人,將會引發連串爭議,包括曾參與初選的民主派人士是否仍需提交選舉開支申報,所招致的選舉開支又是否能獲發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