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涉輪姦少婦案 兩售貨員脫罪

【本報訊】兩名男售貨員在兩年前聖誕夜,借玩啤牌灌醉二十四歲新婚少婦,並涉嫌強迫她口交和企圖輪姦她。他們兩人否認多項強姦及企圖強姦罪,案件在高院經審訊後,陪審團昨裁定兩名被告全部罪名不成立。

案件開審時,兩名被告王承林及林宇徽被控合共五項控罪,王被控兩項強姦和一項企圖強姦罪,林被控兩項強姦罪。惟在審訊途中,法官已指示陪審團裁定林其中一項強姦罪不成立,而王其中一項強姦罪也改為企圖強姦罪。

官感激陪審團疫情下完成職責

陪審團昨裁定王一項強姦及兩項企圖強姦罪不成立,林則一項強姦罪不成立。法官感激陪審團,稱讚他們於新冠肺炎疫情嚴重時仍能完成職責,勇氣可嘉。

兩名被告分別被控於一八年十二月廿五日,在天水圍天盛苑一個單位強姦及企圖強姦廿四歲女子X。控方案情指稱,X在事發前一晚才於朋友聚會中結識兩名被告。翌日凌晨四時,她應兩名被告邀請,到王於天水圍的住所繼續飲酒。X稱兩名被告趁其酒醉時多次強姦及企圖強姦她。案件編號:HCCC 38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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