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守機動部隊 (PTU)的男警員,去年九月在二手網站出售盜版波鞋,被海關派員「放蛇」揭發,他被拘捕時更激烈掙扎,弄傷三名關員。該名男警早前承認出售及管有應用偽造商標的貨品、抗拒海關人員等共四罪,昨在觀塘法院被判八十小時社會服務令。辯方指被告只是希望「賺少少外快」,才罔顧後果犯案,現深感後悔,願意洗心革面。裁判官直言,社會對公職人員行為有所要求,他們應避免成為不良分子,否則會對其他盡心盡力的公職人員產生不良影響。
被告黃港恆(二十五歲),已婚。據辯方早前透露,他與妻子育有一名九個月大兒子,黃在一七年加入警隊,在過往一年的社會事件中,他一直駐守前線獲分派機動部隊的工作,被告因維持公眾秩序的職務而遭網民起底,有人在他家門外擺放單張滋擾,令他精神情緒飽受壓力。
案情顯示,海關進行網絡巡查期間,發現被告透過網上買賣平台Carousell出售冒牌Adidas波鞋,一對波鞋開價五百元。去年九月二十六日,關員假扮買家,相約被告在港鐵觀塘站交收。當時被告用紙袋載着三對冒牌波鞋供關員選擇。關員選好其中一對後,以有標記鈔票付款,之後便表露身份。被告聞言隨即逃跑,其他關員加入追截,被告強烈掙扎及反抗,令三名關員手腕、手臂及肩膊受傷。警誡下,被告即場承認涉案Carousell戶口屬他管有,出售的波鞋他以一千元購入。
裁判官早前指出,社會投放不少資源訓練警員,因此對警員認真執法,以身作則,不干犯刑事案件,都抱有合理期望。本案嚴重之處,在於被告身為警務人員傷及其他執法人員,慶幸被告犯案與執行職務無關,故會先參考社服令報告才判刑。
辯方昨替被告進一步求情指,社會服務令報告內容正面,被告工作態度一直良好,亦是家中經濟支柱,考慮到他初犯,冀法庭輕判。裁判官最終接納報告建議,就每項控罪判處被告八十小時社會服務令,同期執行。裁判官重申,若被告違反命令,案件將要重新量刑,屆時不排除會判以監禁式刑罰。案件編號:KTCC 33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