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長沙灣十四男女涉違禁聚令,每位被罰二千元。長沙灣分區巡邏小隊前晚接獲報案,指幸福邨福月樓外有人超過四人聚集,警方接報到場,發現上址休憩處有八人,涉嫌違反法例第599G章《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於是向該八人,包括六男兩女(三十五至八十九歲)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警方呼籲大家顧己及人,嚴格遵守相關法例,以協助控制疫情及減低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
及至昨晚,長沙灣分區巡邏小隊人員再接獲報案,指幸福邨又有人違反禁聚令,警員接報到場,發現有人在該邨一個休憩處聚集,於是向現場兩男四女(四十一至七十三歲)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警方呼籲大家顧己及人,嚴格遵守相關法例,以協助控制疫情及減低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