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防疫措施愈收愈緊,甚至「今日的我打倒昨日的我」。港府曾稱因為市民不能戴口罩跑步,故將強制市民戴口罩的安排限於公共交通工具及室內公共場所。可是疫情不斷惡化,港府昨日改口宣布將「口罩令」適用範圍擴大至所有公眾地方,市民即使跑步及行山亦必須戴口罩,違者罰款最少兩千元。學者批評政府自打嘴巴,防疫見步行步,錯失壓制疫情的黃金機會。
強制市民戴口罩的規定於短短兩星期內兩度收緊,最初港府指由於確診患者涉及的士司機及乘客,故本月中起強制乘客乘搭公共交通工具,以及身處港鐵站付費區時,必須戴上口罩。未幾,政府擴大相關規定的適用範圍至室內公共場所,公共交通總站及轉乘站。當時港府被問到為何不要求市民在戶外亦須戴口罩,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回應指,因為市民會在戶外跑步和做運動,相關情況下不能戴口罩。
然而,港府昨日宣布將強制市民戴口罩的規定,擴展至所有公眾地方,明日起生效,為期七日。食衞局常任秘書長(衞生)陳松青表示,相關規定下只有未滿兩歲的幼童,以及能提出合理辯解的人士可獲豁免,例如該人士因為飲食、服藥、因為身體或精神有疾病而不能夠戴口罩,以及為避免身體受到傷害而不能戴口罩等。另一方面,由於私家車不屬公眾地方,不受新例規管。
至於市民在戶外做運動或吸煙是否亦須戴口罩。陳指,做運動和吸煙不屬於合理辯解,因此市民即使吸煙、跑步和行山亦須戴口罩,未能獲得豁免。陳更乘機呼籲煙民藉此機會嘗試戒煙,盡量避免在公眾地方吸煙。至於罰則,港府仍維持違者可處定額罰款二千元,最高可處罰款五千元。
理大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表示,由市民跑步不能戴口罩,到強制市民跑步亦要戴口罩,港府官員在策劃防疫上明顯自相矛盾,自打嘴巴,「很明顯看見那些高官只是見步行步,做事思慮不周。」他認為港府既然最終將「口罩令」收緊至所有公眾地方均適用,便不應該一開始只是局限在公共交通工具內實施,「防疫是要雷厲風行的做,不應該『擠牙膏』般逐少逐少收緊」,他認為如果港府提早兩星期便強制市民在所有公眾地方戴口罩,期間確診數字可能會減少,批評政府是錯失壓制疫情的黃金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