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跟中國交惡,施壓逐步升級,招數層出不窮,最新一項是要求中國駐休斯敦總領館撤走,限期三天。聽到這個消息使我浮想聯翩,看着自己所居的房子,雖然家當不多,但如要強令在七十二小時內遷出,能否辦到?想着想着,若要一切交接停當,所有東西確保無恙,委實不易辦得來,猶幸現實上也不可能有這般不近人情的土霸王,說走就要你走。
除非時光倒流,回到上世紀六十年代的香港,那時候即使有王法也不健全,有些包租婆或許就會如此仗勢欺人。我想起的是無良包租婆而非無良業主,是有原因的,事關心底裏總覺得能夠做業主的,格局總應該大一點,用以比作美國政府,是太抬舉了他們,還是粵語長片中所見,那些刻薄寡恩、性情乖戾、手執雞毛當令箭的包租婆,最像今日的白宮中人。
休斯敦的中國駐美總領館運作經年,一直相安無事,就算如今兩國齟齬,你看這座建築物不順眼,想請對方搬走,也總該提供合理與合乎人性的時限,只給三天,你道是螞蟻搬窩般容易嗎?
總領館耗用的物資定然不少,平日訂購的文件夾、A4紙、樽裝蒸餾水等等,按理還會陸續送來,但送到時恐怕大門已被封。換我作總領館負責人,統統不要退貨,由得他們送來。你就在總領館門口貼一張語氣親切的告示,敬告各送貨員,內容寫上:抱歉,我們走得倉卒,誠非所願,讓你們白走一趟了。所有貨品請轉寄北京的中國外交部,價格會雙倍支付。感謝你們多年來的忠誠服務,我們會很想念美國人民,也相信很快就能回來。朋友,今年十一月請留意電話,說不定到時候,我們又可以下新的訂單了。
大國角力不一定要用明刀明槍,有時候一紙文書,已足夠讓對方貽天下之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