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住宅車位供應條款愈調愈低

本港泊車位與車輛數目比例逐年遞減,除了歸咎私家車數目過去十年直線增長,政府規劃不周亦有影響。政府會在私人新發展項目的地契條款,要求發展商提供一定數目的泊車位,作為增加中、長期車位供應的方案。然而,影響住宅項目泊車位供應的《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下稱《標準與準則》)卻在過去十多年內被多次修訂,令私人和資助房屋提供的泊車位比例進一步下跌。

議員促檢討規劃標準

根據運輸署○二年委託顧問撰寫的《第二次泊車位需求研究》,預測私家車車位供應至二○一一年仍然穩定,甚至有車位剩餘。因而在○二至一八年間,《標準與準則》中房屋項目內附屬泊位的規劃標準作七次修訂,調低公屋、私人屋苑、高發展密度住宅及鄰近鐵路住宅的車位供應比例,引入以住宅面積釐定泊位數量的「需求調整比率」。其後落成的住宅項目,車位供應均有下降趨勢。

「政府一味諗住少啲車位供應,啲人就會買少啲車,想陰乾啲車主。」議員譚文豪指出,私家車價格多年來跑輸通脹,負擔一輛私家車對很多家庭而言並不困難,車輛數目不跌反升,但行政失當卻令車位比例不斷下降。譚認為,單位面積與車位需求未必有直接關係,長遠應檢討規劃標準。其次,部門不應再各自為政,要切實採用「一地多用」原則,增加政府設施的車位供應;完善鐵路網絡和增加車站附近的泊車位,鼓勵泊車轉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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