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誘智障女到賓館企圖強姦 人格障礙男判監4年

【本報訊】男子借用女友人的社交帳戶,假扮她邀約一名有輕度智障的女子外出,並帶她上賓館,企圖強行與她性交,但因她反抗而未能成事。該男子承認一項企圖強姦罪,案件昨安排在高院判刑。法官指被告用謊話誘騙X出來,雖然侵犯不遂,但嘗試了長時間才罷手,令X蒙受不必要的驚恐,而X在事後出現創傷後遺症,都令案情更加嚴重,判被告監禁四年。

被告李家騏(三十歲)承認在去年五月十三日,於銅鑼灣利園山道鳳鳴大廈一間賓館內,企圖強姦女事主X。被告自小有聽力障礙,並有過度活躍症及邊緣性人格障礙,但之前從沒案底。

以女性身份 網上結識事主

案情顯示,X有輕度智障,她於案發前在一個WhatsApp群組中認識一名自稱姓曾的女子。案發前一日,有人以曾的名義透過通訊軟件約X去銅鑼灣購物,又問X有無性經驗及想不想性交,還將一段色情片段傳給X。雖然X對影片感到惡心,但她答應赴約。

X於案發當日上午赴約,但不見曾,只見到聲稱由曾叫來的被告。被告之後帶X到案發賓館,還要X交房租。入房後,被告便褪下X的褲子,試圖與X性交。X持續反抗,並聲言報警。未幾被告放棄,X之後去了廁所,她出來時已不見被告蹤影。社工揭發事件並報警。案件編號:HCCC 2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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