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姊弟戀虐打案 事主稱被告要求紋身慶生

【本報訊】大學一級榮譽畢業生疑遭年長七年初戀女友虐打,被她用風筒烘吹其陰莖致起水泡脫皮,案件昨在區域法院續審。男事主X繼續作供,他表示做結紮手術及買「偉哥」全是為了被告,又透露被告曾提出送贈禮物慶祝他生日,而該禮物竟是把被告的名字及天使圖案紋到他身上,他沒有拒絕,紋身至今猶在。

女被告麥凱晴(卅九歲),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四項有意圖而傷人罪,她被控於一八年五月至八月襲擊及傷害X。

X昨隔着屏風繼續接受辯方盤問,他憶述在一八年八月二十五日,被告曾手捉他的陰莖,再用風筒烘他下體數秒,他曾嘗試推開風筒阻止,但不成功,而他「唔知點解佢(被告)要堅持咁做」。事後他曾在陰莖塗藥膏,由於陰莖沒有明顯傷痕亦不覺痛,他當時覺得沒有受到傷害,「心裏面原諒咗佢(被告)」,因此當晚也有與被告晚膳。

事主否認往精神科求醫

X又承認,即使他連番遇襲,也一直居住在被告住所,亦沒有將經過告訴別人。他指這是因為感到恐懼及驚慌,「唔知點做、無咗思考能力」。X又否認曾往精神科醫生求醫,指事後只曾聯絡明愛社工,起初每兩至三星期見一次,及後見面次數逐漸減少。案件編號:DCCC 1193/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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