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威爾斯親王醫院女醫生四年前診治一名肺炎男病人,病人康復後為答謝救命之恩,特意贈送一隻名錶給她,但她沒有向醫院管理局申報便收取該謝禮,結果一同被檢控。女醫生及病人分別否認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及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案件昨在沙田法院開審。醫管局人力資源總經理作供指,局方指引列明醫生收取饋贈時必須申報,但承認申報制度實際操作上會視乎禮品價值,同意存在灰色地帶。
女被告雷頌恩(四十一歲)案發時是醫管局副顧問醫生,在威爾斯親王醫院內科及藥物治療部工作,她已於一七年十月辭職。涉案病人邱玉來(五十七歲)為公司東主,他於一六年六月因患肺炎入住威院,同年七月出院,雷是邱的其中一名主診醫生。出院後,邱有定期回威院覆診。
控方開案陳詞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邱經威院護士把一隻價值一萬九千元的「帝舵」手錶交予雷,雷沒有就此事向醫管局申報。二人在去年一月被捕,邱在警誡下指送贈手錶是因為雷救了其性命,因此想表達謝意。
雷在警誡下則說:「我都唔想收,因為隻錶價錢似乎都唔平咁,佢係想多謝我幫佢醫病,因為佢當時就嚟死咁。」雷又稱曾致電表示欲退回手錶,惟邱拒絕,她及後詢問另一名顧問醫生意見,對方相信收取手錶沒有不妥,她於是選擇保留手錶。
醫管局新界東醫院聯網人力資源總經理梁家聖作供指,根據指引醫管局員工收受利益時,需填寫申請表格,部門主管給予初步建議,最終轉交院長或行政總裁審批。不過,梁承認雖然理論上接收所有禮物時都必須申報,但實際上還要視乎饋贈的價值。
雷頌恩時任直屬上司、威院前部門主管周振中醫生則供稱,雷從沒申報也沒有問過他關於此事的意見。考慮到涉案手錶的價值,且涉及醫生和病人的關係,若接到有關申請,支持的機會「近乎零」。周又指,如果獲送贈的是朱古力或果籃,醫護人員都不會正式申報,這是約定俗成的做法。案件編號:STCC 364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