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區國安法》自上月三十日刊憲生效,身兼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成員的海關關長鄧以海表示,將會在海關專業範疇內制訂維護國家及香港安全的政策和工作。他提到海關的國安具體任務為堵截軍火武器以及有可能危害國家安全的物品,因此海關在國安法的執行上是一道全天候都必須堅守的重要防線。
鄧以海接受內地官媒訪問稱,海關作為堵截外來非法物品第一道防線,在維護國家安全和打擊恐怖活動擔當獨特的角色,「槍枝彈藥一向是存心威脅國家安全的組織和人士,用作破壞的工具」。他又指出,香港作為一個交通樞紐和國際大都會,每天有海量的客運、貨運,以及郵包經海陸空途徑進出香港,而海關在這數方面亦進行有效的把關管制,做好堵截槍枝彈藥和武器配件以及其他的物資裝備。
鄧以海又表示,對自己成為國安委當中一員感到非常榮幸。他指,實施國安法是讓本港走出困局,從亂到治的轉機,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繁榮安定的「定海神針」。
另外,三名海關關員本月一日涉嫌非法集會被捕。有消息指,鄧以海擬引用《公務員事務規例》,將該三名仍處於公務員試用期的關員革職,但由於警方調查尚未完成,有關決定會待調查完畢後才作出。海關回覆查詢時表示不評論個別報道,但該三名人員已被停職。重申部門一向有既定指引規管員工品行及紀律,對人員操守及誠信有嚴格要求,如有人員違法或違規,會根據《公務員守則》及部門指引嚴肅跟進,絕不姑息。
此外,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撰寫文章,提到本周一就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已制訂實施細則,內容符合達致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和活動,同時符合尊重和保障人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