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國衞:牽頭搞泛民初選 戴耀廷或違國安法

立法會選舉九月舉行,民主派將於本周六及下周日(11及12日)舉行初選,有份發起二○一四年違法佔領行動(佔中)的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早前牽頭發起此次「35+」公民投票行動,希望民主派在選舉中奪得超過三十五個席位,取得立法會的完全控制權並主張否決《財政預算案》。有關行為被指涉嫌操控選舉,而當中初選開支亦備受關注,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昨日接受訪問時表示,行為可能涉及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及《港區國安法》,一旦干犯屬嚴重罪行,提醒有關人士小心觸犯法例。

曾國衞表示,近日有不少市民及團體,就民主派初選到選舉管理委員會及選舉事務處投訴,指有關活動懷疑涉及操控及干預選舉;號召參選人當選後全面否決《財政預算案》,從而癱瘓政府,屬攬炒行為;另票站可能採用去年區議會選舉時的選民名冊,作核對投票人資格之用,並質疑市民參與選舉安排時,提交的個人資料是否受到合理保障等。曾表示,相關部門正就投訴進行調查,一旦發現涉嫌違法,便會轉介至執法部門跟進。

「初選」恐違禁聚令 個人資料保障成疑

曾國衞提醒組織活動的人士,《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內清楚列明選舉候選人的定義、選舉開支的規限等,除候選人本身及代理人外,其他人士在競選過程中產生選舉開支均屬違法,另條例亦有明確規定禁止在選舉期間進行某些活動等。他又指,組織、策劃及參與初選活動,有可能違反港區國安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九條,一旦干犯,屬於嚴重罪行。他又呼籲市民參與初選時不要聚集,以免違反「禁聚令」,增加衞生風險,同時要留意主辦單位對個人資料是否有足夠保障。

表態參選 必須計算入選舉經費

被問及現時有否證據顯示戴耀廷涉及犯法行為,曾國衞指有關部門收到投訴後,會作深入研究甚至徵詢法律意見,若有初步證據懷疑牴觸法律或港區國安法,執法部門會進一步調查並採取行動。而公開表示有意參選,已屬候選人,故此次初選所產生的選舉開支,必須計算在選舉經費內,至於戴耀廷組織活動所產生的開支是否屬於候選人選舉支出,則需要視乎確切情況而定。

另外,參選人喊「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的口號會否被取消參選資格(DQ),曾表示,早前政府已明確表明口號有港獨或分裂國家的含意,律政司稍後亦會有具體的補充說明,讓選舉主任有足夠的理據參考。若參選人過往曾發表涉嫌干犯港區國安法的言論又會否被DQ,曾回應指,參選人是否具備參選資格,按照法例,均由選舉主任作出專業判斷,但他認為明顯違反港區國家法的行為,是絕對不可取的。記者楊婷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