喺一六年參選立法會選舉時報稱居於天水圍公屋嘅民主黨成員鄺俊宇,現時同時出任立法會議員同元朗區議員,單計算此兩項公職月入已達十三萬多元,即使計及其他家庭成員嘅收入後,未有因為超出入息限額必須遷走,但佢哋繼續佔用單位嘅話就有濫用公帑之嫌,而鄺則回應話早喺一七年已經除咗公屋戶籍,搬咗去大角咀。
鄺俊宇喺○七年首次參選區議會選舉元朗北朗選區,當時披露嘅「主要住址」為天水圍俊宏軒一個公屋單位,而出戰一六年立法會選舉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時,同樣報稱居於上址。直至選舉管理委員會喺舊年區議會選舉前修訂選舉程序規例,撤銷參選人必須披露「主要住址」的硬性要求,容許參選人選擇披露其他屬意嘅地址,例如辦事處地址、通訊地址或郵政信箱號碼等,而鄺喺該屆選舉已改為披露其位於元朗朗屏邨寶屏樓地下嘅辦事處地址。
喺過去四年,鄺俊宇同時出任立法會議員同元朗區議員兩項公職,月薪已高達十三萬四千九百五十元。根據公屋「富戶政策」一旦入息超出限額五倍,則須遷出公屋單位,而鄺則屬「超級富戶」,須繳交雙倍租金。
當本報問番佢係咪繳付雙倍租金時,佢話喺一七年已除咗公屋戶籍喇,因為大個仔落地生根搬出去住,有時返去同屋企人食飯飲湯,而喺大角咀租屋住,返立會同元朗都方便,住落覺得幾好所以喺同區買埋樓,買完樓就主動向秘書處查詢要唔要申報,但秘書處話唔使,所以無申報。
卓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