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配合新界東北發展計劃,位於古洞的石仔嶺花園會分兩期清拆,有十多間安老院受影響,首期工程原定今年六月底動工,一名受影響的安老院院友,於今年五月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他稱因工程被迫遷,但新的社會服務大樓要到三年後才完成,要他搬遷屬違反人權,要求暫時擱置工程至新大樓完工為止。法官經過聆訊後,指申請人的論點並無合理勝訴機會,昨拒絕受理案件,並下令申請人要支付訟費給政府。
申請人丘龍生(六十二歲),擬將社會福利署、勞工及福利局與發展局列入成為與訟人。法官昨指,社署與勞福局並非決定清拆工程的決策者,不應將其拉入訴訟之中。另外,申請人提出的理據,也被法官逐點駁斥。首先,申請人聲稱清拆影響其生存權,但他亦承認其生命現在並無受即時威脅。他在原安老院被拆後,已獲安排在附近另一間同一機構營辦的安老院繼續居住,其綜援申領亦不受影響,因此其建立鄰里關係和領取福利的權利亦無受損。至於清拆工程本身,是為了達致滿足社會住屋需求的合理目的,亦已在此需求和受影響人士的利益中取得平衡,因此並非不合理,法庭並無理由干預。案件編號:HCAL 87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