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前日公布就《港區國安法》規定成立港區國安委,當中任命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劉賜蕙為警務處國家安全處負責人,國安處架構大致成形,助理處長蔡展鵬及總警司江學禮分別晉升為高級助理處長及助理處長調任該處,刑事情報科總警司王忠巡及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等亦會加入。新法下警方不用特首批准就可搜查處所,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指警方處理緊急案件亦不用搜查令,如涉及槍械的緊急案件。據知,由於國安處負責調查敏感案件,架構及人名將要保密。
警方發言人表示,由於國家安全處負責調查的案件涉及國家安全,為確保行動的效能及機密性,部門人手編制不會公開。消息稱,國安處有連串調任,主要是抽調警隊刑偵警官加入,已被調任的高層包括俗稱CIB的刑事情報科主管王忠巡及去年多次現身反修例警方記者會的李桂華,另多名駐守CIB及O記的警官及探員陸續加入。至於今年二月退休的西九龍總區前指揮官卓孝業,約兩個月前重返警隊擔任顧問,職級相等於高級警司,負責刑事調查,暫未加入國安處。
另就港區國安法下,警方可以不用特首批准就可以搜查處所,李家超昨指在現行法例下,一些如涉及槍械的緊急案件,亦批准不用搜查令亦可搜查處所,新法規都是用相同標準。被問及只是收藏港獨旗幟,沒有展示是否犯法,李指要視乎整體情況,倘若警員如有合理理由相信有人犯法,就可以拘捕並調查取證,疑犯有權解釋,最後交由律政司決定是否檢控。此外,對於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是否要出動飛虎隊,李指反修例風波中,曾經搜出槍械及爆炸物,警隊會用最嚴厲的手段打擊犯罪。
國安處首長為一名副處長,職級較警隊現時行動處、刑事及保安處、人事及訓練處、監管處以及財務、政務及策劃處五個部門的首長高級助理處長為高,國安處處理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恐怖主義活動案件,可調動警隊其他部門配合,包括飛虎隊。國安處對人手要求極高,全部要通過國家安全審查,並要處理高度機密,亦要有搜集情報能力及分析能力等。
港區國安法第二章第十七條訂明,國安處有六大職責,包括收集分析涉及國家安全的情報訊息;部署、協調、推進維護國家安全的措施和行動;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進行反干預調查和開展國家安全審查;承辦港區國安委交辦的維護國家安全工作;執行該法規所需的其他職責。
國務委員、公安部黨委書記、部長趙克志昨日主持公安部黨委擴大會議,會議指為保障港區國安法有效實施,公安部將全力支持配合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各項工作,全力指導支持香港警隊止暴制亂及恢復秩序。
日本共同社引述消息說,北京為貫徹港區國安法,將派遣二百至三百名武警以觀察員身份駐港,原因是港區國安法明確規定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四類罪行和相應處罰,在內地,武警其中一項主要職責是擔負反恐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