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非禮少女案 兒童院男教師准保

【本報訊】一名於社會福利署兒童院工作的男教師,涉嫌於去年初多次在課室內非禮一名女童,因而被控三項非禮罪。案件昨天在屯門法院提訊,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把案押至八月三日再訊,以待辯方向控方索取文件。期間被告獲准保釋。

控罪指出,報稱教師、五十七歲的被告關志剛,於一九年一月至三月期間,在新界散石灣北路三號的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某課室內,分別三次非禮女子X。X於案發時為未成年少女,她當時正入住涉案兒童院。

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為社署轄下的院舍,以社會工作手法執行法庭的指令,作為收容所、羈留院、核准院舍及感化院等,為有需要的兒童、少年及少年違法者提供短期監護及住院訓練服務。案件編號:TMCC 109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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