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虐狗五罪寵物店女東囚8個月

大埔一間寵物店於年初爆出女店東虐待客人狗隻事件,她除了用藤條打狗和踢狗外,又曾吊起狗隻將牠掟向牆,甚至揪起狗帶將狗左右揈。該名女店東事後被控八項虐畜罪,她昨在粉嶺法院承認其中五罪,餘下三罪則獲撤控。裁判官斥她出手狠辣,又辜負顧客對她的信任,重判她入獄八個月。

案情透露,廿八歲被告貝柳螢案發時是大埔翠怡街寵物美容店御犬舍的東主。有人於今年初,在Facebook發布五段片段,指被告於去年八月十七日至十月八日期間曾虐待五隻狗。

片段顯示,被告照料狗隻時,曾多次用藤條、腳踢和打頭等方式虐狗,她又曾將一隻狗掟向牆,及扯起另一隻狗的狗帶,把牠凌空左右揈。在被告承認該五罪的案情後,控方撤回餘下三罪,並透露被告與該三項控罪的狗主就賠償已有共識,會在法庭程序以外處理。辯方律師求情稱,被告本性良好,她自己亦有養狗,對動物沒有仇恨。律師解釋,由於狗隻面對陌生的寵物美容師時往往表現不合作,一般美容師會讓狗隻慢慢冷靜下來,甚或將狗退回給主人,但被告卻用錯方法處理。律師強調被告並非抱着扭曲心態折磨狗隻,她自知要將狗還給主人,故沒有將狗打至有表面傷痕,行為尚算克制,重申她只是工作「俹簁」,並非要滿足自己而做出殘酷兼沒人性的行為,她亦願意向狗主賠償。

官斥:出手殘忍狠辣

律師又指事件在網上曝光後,被告已結束寵物店,但她的個人資料仍在網上瘋傳,令她飽受欺凌和滋擾,她更因此需要求醫,證實患上鬱躁症。裁判官斥被告出手殘忍,雖然狗隻未有因被告施襲而出現傷勢,但被告行為狠辣,有時更使用器具打狗,故判她即時監禁。 案件編號:FLCC 29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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