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會通過200億購物業作社福設施

【本報訊】政府早前在《財政預算案》中宣布,撥款二百億元計劃分三年在全港十八區購買物業,設立一百六十個社福設施,昨獲立法會財務委員會上通過有關撥款,同時通過成立獨立督導委員會監察使用撥款的動議,但政府強調沒此必要。

財委會以十九票贊成、十八票反對,一票之差通過相關撥款以購買物業,供設立社福設施,包括日間幼兒中心、長者、鄰舍中心、到校學前康復服務等,預計約八萬六千人受惠。另外,社會福利署預計需要向獎券基金額外申請約九億七千萬元作裝修、家具和設備等用途。

議員轟如進貢「死場」投資者

議員郭家麒再批評項目如「托市基金」,指房屋署之下有不少「死場」,例如長青邨、象山邨、興華邨二期等,但政府完全不理會幾十萬呎的空置場所,反而以二百億元進貢予賣「死場」的投資者,認為政府在現時「死市」的情況下托市。社會福利署署長梁松泰指不清楚郭所說的地點,強調會適時留意不同場所,繼以考慮配對用途。

另外,有議員根據《財務委員會會議程序》第三十七A段動議成立獨立督導委員會,包括獨立人士及服務使用者組成委員會,監察社會福利署使用二百億元撥款的情況,以確保公帑獲適當運動,有關動議亦獲通過。

但梁松泰仍強調文件已清楚列明採購物業的目的和規模,產業署亦會利用專業知識,確保以合理價錢購置物業。署方承諾將會每年到立法會匯報購買進度,接受議會監察,所以認為沒有需要成立獨立督導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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