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五生藏武 獲有條件釋放

【本報訊】網民於去年十一月十一日發起「全港大三罷」,十八歲中五男學生吳銘揚於柴灣被警方搜出摺刀,他事後否認管有違禁武器罪,受審後被裁定罪成,昨日在東區法院接受判刑。裁判官本來判被告感化,但因為他表明不願意接受,加上他已被還押七天,法庭最後決定判他有條件釋放,下令要他自簽一千元守行為一年。

已還押七天 不接受判感化

裁判官香淑嫻原本按照感化官建議,判被告接受感化十八個月,期間要他接受心理輔導。惟被告表明不願意接受感化,辯方大律師指被告已遭還押七天,希望法庭可以無條件釋放他或判罰款。

裁判官經考慮後,決定有條件釋放被告,但要他簽保守行為,更跟他說:「祝你考試成功,畀心機溫書。」被告與母親聞判後相擁痛哭。

控罪指被告吳銘揚於去年十一月十一日,在柴灣道天橋近柴灣道迴旋處管有一把彈簧刀。案件編號:ESCC 252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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