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國歌法於刊憲生效後,教育局向全港中小學發出通告,列明慶祝元旦、七一、十一等特定日子的活動時,須展示五星旗和區旗及奏唱國歌。津貼中學議會當然執委林日豐昨指會用平常心看待局方指引,並指學校過去一直有做相關工作,看不到執行上有大困難,但強調若需優化就逐步處理。
輔導教師協會副主席何玉芬則認為,指引中提到的輔導工作需慎重處理,因社會現況已大有不同,成為校方的擔憂。她又認為教育工作者並非執法者,若學生有問題,應以教育角度了解事件,令學生明白事理,及可在安全環境下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