貢獻議會 竭力剪布 堵塞漏洞

【本報訊】本身是大律師的梁美芬,過去一直在大學教授法律,利用專業知識幫助有需要的人,其後更進入議會協助解決民生和議會的問題,包括二○○八年幫助雷曼苦主,一○年要求政府主動修例,規定辭職議員不可以在餘下任期參加補選,力阻民主派藉補選搞「變相公投」,並協助解決早前內務委員會被「拉布」而停擺的困局。

當年協助雷曼迷債苦主追討

在未成為議員時,梁美芬在大學常遇到市民前來尋求法律援助,解答兩地法律紛爭的問題,其後將經驗帶入立法會。甫進入議會便「大風大雨」,適逢雷曼兄弟倒閉,不少市民透過分銷銀行購買迷你債券而蒙受損失,她即在議會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事件,促成各大銀行與苦主達成和解方案,政府亦成立金融糾紛調解中心。

二○一○年,民主派五名議員辭職進行「變相公投」,而根據《基本法》及《憲法》,清楚列明香港不容許公投,亦被批評浪費公帑及誤導市民,梁發現這個漏洞,遂提出私人草案要求修訂《立法會條例》,禁止議員辭職後在同一任期內再參選。一六年時,游蕙禎和梁頌恆在宣誓就任議員時涉及辱華,她隨即連同法律界人士,要求立法會主席拒絕他們宣誓就職,最後成功褫奪相關議員的資格。

內會癱瘓半年 進言助解困局

當民主派轉用「拉布」伎倆,透過重複發言浪費議會時間,以達致政治目的時,梁美芬就提出修改《議事規則》。直到近期,他們再透過「漫山放羊」的方式主持內會主席選舉,癱瘓內會半年之久,她早就此事給予法律意見,認為李慧琼可行使內會主席權利,繼續主持會議,至後期也大致循此方向進行,總算破解了內會的困局。

她更關注《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及「港版國安法」的推行,促政府未來在保護國家安全方面多加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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