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近日有意規管「電動可移動工具」,容許俗稱「風火輪」嘅電動單車輪,以及電動滑板車可以喺單車徑行走。議員田北辰(田二少)認為要保障單車徑使用者嘅安全,佢原則上係支持,但一講到如何執行,頭上就不禁冒起好大個問號嘞。
田二少日前喺社交網站發文,指「風火輪」等電動滑板車已經喺香港流行咗一段時間,行行吓路突然有人光速飛過,一唔小心就會出意外。依家政府打算容許市民可以喺單車徑上使用「風火輪」,不過就算有法例,又點樣執法呢?田二少話依家喺單車徑踩單車雖然都有限速 ,但係佢同孫仔去踩單車,不時都有超速嘅單車手呼嘯而過,但最終都唔見有人影快相執法。既然冇人執法,立咗法咪又係冇牙老虎!
佢又話曾經喺立法會質問過運輸署助理署長梁少江,就係點樣喺單車徑上對超速單車同「風火輪」執法?結果對方啞口無言,足足dead air咗幾秒咁話。佢認為一條新嘅法例,若果難以執行,或者冇人執法,咁同冇法例有咩分別呢?立法會議員諗到嘅問題,政府官員做咗成年研究都竟然諗唔到!如果政府真係打算立法規管以確保單車徑使用者安全,不如認真做研究諗吓點樣執法限速仲好喇!
卓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