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孟漢遇查拒捕 判囚9周

【本報訊】來自孟加拉的無業漢在街頭遇到便衣警截查時,涉將手上膠袋丟棄並逃走。警方將他截停制服後,稱在他棄置的膠袋內發現一支自製手槍。該孟漢早前否認無牌管有槍械彈藥及拒捕兩罪受審,五男二女陪審團昨退庭商議約兩個多小時後,一致裁定被告無牌管有槍械彈藥罪罪名不成立,但大比數裁定其拒捕罪罪名成立。法官最終判被告監禁九星期,但由於他已還押廿多個月,故很快便會獲釋。

另控無牌藏槍脫罪

控罪指被告SAYEAD Abu(四十歲)於一八年七月廿六日,在深水埗東京街近長沙灣道,無牌管有一支手槍和兩發子彈,以及在同日同地抗拒一名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據控方透露,被告報稱在孟加拉讀書至大學程度,但以酷刑聲請人身份留港,現時無業且沒有案底。被告自行求情時則不斷重複自己是無辜,又稱現場沒有閉路電視,說他犯案只是警方一面之詞。法官遂解釋這是陪審團的裁決,她無權推翻。案件編號:HCCC 7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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