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藥害女僱主肥40磅 印傭囚8個半月

印傭聲稱難忍女僱主挑剔難服侍,為了「博炒魷」,擅自將類固醇混入對方及其兩歲兒子的食物中,令她在短時間內暴重四十磅。女僱主因察覺身體變化往求醫而揭發是印傭所為,被捕印傭被控五項施用毒藥及有害物質等罪,案件原定昨日在九龍城法院開審,但已收押近八個月的印傭選擇認罪,求情指因不滿女僱主,惟三次辭職均不得要領才愚蠢犯案。裁判官直指案情嚴重,判被告入獄八個半月。

涉案卅九歲印尼籍女被告Rinda,承認施用及企圖施用毒藥及有害物質共五罪,控罪指她於去年十月八日及十日,在黃大仙現崇山某單位內,非法及惡意向陳姓女事主(三十一歲)及其兩歲兒子施用有害物品,即地塞米松。她另被控於去年十月二十四日,在上址企圖向陳施用地塞米松。

溝地塞米松 稱家鄉帶港自用

案情指,事主自一八年七月開始聘用被告,主要負責事主與其子的起居飲食。去年四月事主在定期身體檢查中,向醫生透露身體水腫嚴重,揭發她體內有過量類固醇,事主大感奇怪,開始暗中留意被告。

同年十月,事主與丈夫在睡房觀看廚房的閉路電視直播,發現被告疑將藥物倒進粥內,於是報警求助,經化驗後證實有關藥物是需經醫生處方的地塞米松,事主與兒子因長期服食「加料」食物,而出現水腫及體重暴增的症狀。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聲稱,有關藥物是從家鄉帶來香港自用,她因想治療事主兩母子的皮膚問題才落藥。

過量類固醇 女僱主與子住院

不過,被告昨認罪後,透過律師求情指,犯案只為「博炒」,因為事主經常挑剔她的工作表現,她有感事主難服侍,想被解僱才犯案,她在近八個月的收押期間作出深切反省,願意向事主一家道歉。

控方早前透露,事主因攝取過多類固醇,一度在短時間內增重四十磅。事主與兒子事後亦分別入院數天,但未有發現藥物對二人健康造成永久性傷害。案件編號:KCCC 262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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