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6警員涉毒案 研推自願驗毒

早前有曾參與破逾億元冰毒案的警務人員,涉販賣檢獲的冰毒被拘控,保安局昨在立法會回應議員質詢時指,過去五年有六名警員因干犯與毒品相關罪行而被捕,三人被裁定罪成,當中兩人被革職。警方已於上月成立誠信審核行動小組,由警務處助理處長帶領,小組有十五名成員。

保安局指由一五年至一九年期間,共有六名警員因干犯管有危險藥物而被捕,當中三人被裁定罪成。去年一名警員因管有危險藥物及其他罪行被判十八個月感化令及罰款五千元,另需接受戒毒治療,目前正進行內部紀律聆訊。另外,有兩人分別被判監兩個月和八個月以及罰款,同時亦被革職。此外,有兩人經調查後獲無條件釋放,一人正等候審訊。

當局表示,警方現時有三個恒常委員會負責推行誠信管理,由警務處副處長管理,而新成立的行動小組目標包括主動調查涉嫌嚴重違規的行為、加強對警隊行為操守監察等,並會進行可行性研究,包括安排可能調任敏感崗位的警員進行自願性驗毒。當局強調警員進行自願性驗毒是加強誠信和紀律的舉措,是正面措施。

執勤現異樣 被質疑未設酒精測試

多名民主派議員質疑成效,更指其他職業會隨機抽樣強制驗毒,質疑為何警員不會進行突擊檢查。議員譚文豪指出,過往警員在執勤時行為怪異,舉例指以槍械指向市民時面帶笑容,質疑涉事警員是否受酒精或毒品影響,而且警隊亦有列明警員「因昏醉而不適宜執行職責」,為何未有相關酒精測試。

保安局指,因為酒精測試是屬於酒後駕駛才能強制執行,但即使酒精測試超出醉駕指標,並非代表屬於昏醉,並說:「係咪飲醉酒,每個人身體狀況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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