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竹篙灣以組合屋形式分期興建約一千五百個檢疫單位,惟早前因直接委聘個別承建商作首期工程而捱轟,事後聲言日後會作公開招標。不過,到第二期工程,政府則採取「單一及局限性」招標及批出相關合約。建築署網頁顯示,政府以局限性招標方式,即邀請有限數目的承建商投標,於四月向中國建築工程,批出約四億三千萬元合約,興建第二批約七百個單位。
以緊急為由 繞過立會批出合約
荃灣區議員譚凱邦批評,政府早前以事態緊急為由,繞過立法會審議程序批出首期竹篙灣檢疫單位合約,惟隨着首期單位已啟用,第二期相對「冇咁急」,質疑政府仍要局限招標,「何必要收收埋埋,惹人懷疑?」他建議當局應該公開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