豁免機制放寬滯港人士入境

【本報訊】十一名旅客因無法經香港轉機往內地,受疫情影響,返回內地的海陸空途徑均受掣肘,被迫滯留在香港國際機場多日。據了解,來往中港兩地的海天客運碼頭中轉船服務已經暫停,而受制於香港法例第599章《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上述旅客亦未能入境經本港陸路口岸返回內地。然而,法例亦留有「最後一着」,內容列明政務司司長能豁免若干人士限制,甚至取消有關法例指定或附帶條件。消息指今次正是使用這個豁免機制。

海天客運碼頭位於香港國際機場的機場限制區內,以往中轉機旅客只要持有有效機票或登機證存根、有效船票,以及有效旅行證件,便可毋須在機場辦理出入境手續,經由海天客運碼頭轉飛其他目的地,或轉船前往珠三角或澳門;但由於受疫情影響已經暫停服務多月。

檢疫令下抵港後無法入境

據消息人士指出,該批旅客一般情況可先入境本港,其後經陸路口岸到內地,但疫情下,受香港法例第599章規限,所有非香港居民從海外國家或地區乘搭飛機抵港均不得入境,即該批旅客不能入境本港,再從陸路口岸返回內地。

另外,據消息指出,十一名乘客仍有「一線曙光」,就是希望由港府出手特事特辦,允許有關旅客入境香港再送到深圳灣離開。雖然此方法有違第599章內容,但該法例亦列明政務司司長能豁免有關人士入境的限制,例如對保障香港人的安全或健康屬必要,又或鑑於有關個案情況極其特殊,故此在其他情況符合香港公眾利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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