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豐裁員 拒提供酌情特惠金

【本報訊】曾為藍籌股的利豐集團上月進行私有化後即展開裁員,約卅名被裁員工指控公司哄騙放完年假再解僱,且沒有發放長期服務金,昨聯同工會代表,手持標語到位於荔枝角的利豐大廈外集會及靜坐。他們向資方人事部代表遞交請願信,要求支付去年年終酬金、三個月工資作解僱補償及按年資發放獎賞,並盡快展開對話。利豐發言人強調,疫情下帶來嚴重衝擊,不能提供酌情特惠金。

30前員工請願 要求對話

大部分被裁員工是製衣員工,人事部代表稱願與約十名員工代表會面,但不允工會介入,員工表明須有工會代表在場,雙方最終未能會面。有員工哭訴要撫養子女,批評利豐「咩都唔賠畀我」,而年資達十三年的員工L小姐指,員工已盡量與公司共度時艱,對公司拒絕賠償感到失望。

零售、商業及成衣業總工會總幹事張麗霞批評利豐要求員工自願放年假及減薪,用意應為減低解僱賠償金額,員工料半年內難找到工作,原本打算以補償金「吊住鹽水」,現感到十分徬徨。她形容資方手段無恥、無良,強調僱主須負上責任。

利豐:遣散費依法例補償

利豐發言人澄清,沒有支付代通知金、抵銷強積金、以及要求員工減薪以減低解僱賠償金額等說法不正確,重申所有遣散費均以員工原本薪金計算,所有離任員工都根據法例獲應得補償。勞工處發言人稱,已知悉事件,並會繼續與各有關方面聯繫,為有需要的員工提供適切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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