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檢控緩慢 學者促特事特辦加快處理

反修例風波至今逾一年,本港去年六月九日至上月卅一日持續有示威衝突,期間警方拘捕八千九百八十六人,只有一千八百零八人的案件已完成或正在進行司法程序,即僅佔總數兩成;多達五千六百六十五人的案件仍在調查中,審訊之日遙遙無期。有學者批評,有關的檢控進度太慢,令違法者有恃無恐繼續違法,促請律政司、司法機構及警方等三方均需「特事特辦」,加快處理事件。

1498人無條件釋放 101人被定罪

據知,被捕人士中有五千六百六十五人的案件仍在調查中,有一千八百零八人的案件已完成或正在進行司法程序,十五人經警方警誡後釋放,另有一千四百九十八人無條件釋放。完成司法程序的有二百零四人,當中有一百六十六人、即約八成一違法者須承擔法律後果,當中一百零一人已被定罪,六十四人簽保守行為,十一人獲頒照顧或保護令。另有卅八人不須承擔法律後果,其中卅五人獲控方撤銷控罪,其餘人士則審訊後獲無罪釋放。

香港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指,僅兩成人的案件進入已完成或正在進行司法程序,情況不理想,批評律政司等檢控慢,讓違法人士以為即使干犯暴動等嚴重罪行,亦不用承擔後果,有恃無恐繼續違法。他指:「如果繼續用番一貫的手法去處理案件,可能拖多一、兩年都未檢控晒。」

倡設24小時法庭 提升審理進度

陳認為,律政司、司法機構及警方三方面均需就事件「特事特辦」。他建議,警方應加快調查進度;律政司除添加人手外,亦應成立專門小組處理相關事件;另可倣效外國特設廿四小時法庭,加快審理案件。只有三方同時加快工作進度,始能扭轉檢控緩慢的情況。

此外,國際特赦組織推出互動網站,紀錄全球執法部門濫用催淚彈及其他防暴裝備的狀況,報告提及香港警方曾有六宗涉濫用催淚彈個案,有機會令示威者傷亡,包括去年六月十二日在中信大廈附近和八月五日在大埔發射催淚彈。

國際特赦組織在過去一年收集世界各地使用催淚彈情況,檢視近五百段影片,發現有八十宗不當使用催淚彈個案,當中發生於香港、美國、巴西、伊朗、伊拉克、黎巴嫩及以色列等。報告認為所謂「濫用」,指發射催淚彈時曾直接瞄準個人如小童及長者等發射、過量使用、在和平示威中使用及向密閉空間施放等。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