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消夜爭執涉襲女同袍 男警押後訊

【本報訊】十名休班警今年四月中疑違反「禁聚令」,一同在元朗「消夜」期間疑起爭執,一名男警長涉用玻璃樽襲擊女同袍,因而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昨在屯門法院提訊,法庭應辯方要求讓被告暫時毋須答辯,並將案押後至七月二十二日再訊,以待辯方索閱文件。期間被告獲准繼續保釋,但不得騷擾控方證人,即另外的九名警員。

不得騷擾案中9名警員證人

四十歲的被告梁珏榮報稱警長,控罪指他於今年四月十九日,在元朗屏會街屏會中心外的行人路,襲擊女子蘇伶雅。

被告昨由當值律師代表,申請將案件押後,以待索取檢控文件,並指稍後將延聘私人律師。控方不反對被告保釋,但要求法庭下令他在押後期間,不得騷擾案中九名控方證人,他們均為被告同事。辯方稱被告願意遵守此保釋條件。

裁判官批准辯方申請,押後至七月二十二日才要被告答辯,若被告決定不認罪,屆時會進行審前覆核。

早前報道指,當晚約十名休班警員到元朗一間食肆「消夜」,各人為怕觸犯「禁聚令」分坐三枱,期間兩名男警口角,有女警上前勸交,疑因此遭襲擊。案件編號:TMCC 92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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