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曉嵐劉頴匡 改控暴動罪

【本報訊】去年七月一日港島遊行後,有大批示威者闖入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廳範圍,並進行大肆破壞,警方之後拘捕多人,包括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民間集會團隊發言人劉頴匡及藝人王宗堯在內的十二名男女,先後遭檢控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案件今日在東區法院再訊。據知,十二人將被改控暴動罪。其中孫曉嵐及劉頴匡已接獲律師通知,控方已決定改控他們暴動罪,若改控後一旦罪成,面對的刑責將由最高可判監三個月改為可判監十年。

涉案12人 包括藝人王宗堯

涉案十二名被告分別為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民間集會團隊發言人劉頴匡、藝人王宗堯、網媒記者馬啟聰、地盤工人沈鏡樂、學生文家健、城大學生會編委會攝影記者黃家豪、廚師羅樂生、車房工人周樂謙、運輸工人何俊諺、佔旺女村長畢慧芬及「畫家」潘浩超。各人原被控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發出的行政指令。

控罪指他們於去年七月一日進入立法會會議廳範圍時,未有遵守秩序或立法會人員為維持秩序而發出的指示。另外,今天亦會處理三項相關的新傳票案提堂,三名被告梁繼平、吳志勇及范俊文均被控一項「進入及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的傳票罪,未知會否一併改控暴動罪。

孫曉嵐昨在其社交網站發貼透露,已接到律師通知,她會被改控暴動罪。而劉頴匡亦發貼指:「因涉嫌去年七月一日進入立法會範圍而被檢控。今天律師通知,控方將申請改控所有涉案人士較重的暴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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