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下風雲:冤假錯案 人間悲劇

中國內地司法不公早就不是新聞,過去屢有冤假錯案出現,好人當賊辦有之,無惡不作獲輕判又有之,「港版國安法」之所以遭反對派群起攻之,很大原因是源於人們對內地司法公正欠缺信心。這也難怪,近年每隔一段日子就會有冤案平反的事件出現,最新一宗是河南省商丘市男子吳春紅,○四年被控投放老鼠藥報復,導致同村兩名兒童死亡,遭法院三次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緩。

直到今年四月出現戲劇性轉折,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以「事實不清」為由將案件發還重審,原審認定其故意殺人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檢察院提出應當改判無罪,法院予以採納。吳春紅在獄中百病纏身,一生盡毀,獲釋後申請國家賠償約一千八百萬元人民幣,受理待決。要是成功獲賠,便是國內最大宗賠償案。

吳春紅入獄時正值壯年,人生最重要的十六年在獄中度過,被迫與妻兒分離,可謂人間悲劇。儘管他一直拒絕認罪,但當局對案中疑點視若無睹。十六年來,其女兒沒有放棄為父伸冤,前後寄出六百至七百封申訴書,要求法院重審,她更因此輟學幫補家計,媽媽也要外出打工,整頭家可謂支離破碎。監獄方面雖曾提出減刑,但遭吳春紅堅拒,認為這等於認罪,要麼獲釋,要麼老死獄中,足見其冤情之大。

聶樹斌案、呼格吉勒圖案、陳滿案,以及去年獲賠四百六十萬元、被誣告姦殺鄰居而關押逾廿五年的吉林男子劉忠林,類似的冤案不勝枚舉。獲平反的「幸運一群」只佔少數,更多的人只能含恨而終。如果警員秉公查案,如果法院認真審視證據,就可免卻大量不幸事件。

司法公正是一個國家的重要基石,要是法律不是保護百姓而是魚肉百姓,百姓怎麼可能幸福?國家怎麼可能進步?平反冤案並賠償只是第一步,人們要的不是亡羊補牢,人們要的是正本清源,冤案一宗都嫌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