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環出更:憲報寫錯禁聚令生效日 食衞局鬼祟更正

食物及衞生局就禁聚令的憲報公告出錯,竟然將規例指明生效日期寫成六月十八日,惟實際上應是六月五日,變相使禁令失效。我哋喺前晚約九時半向食衞局查詢,大約一小時後獲回覆:「有關指明日期應為六月五日,我們會盡快更正有關公告。」

出錯早有前科

其後,食衞局已鬼祟更正公告,但沒有交代出錯。憲報二○二○年第五十八號號外公告是「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由食物及衞生局局長發出,行使規例所賦予的權力,為施行規例,指明由六月五日至六月十八日的該段十四日期間生效。

食衞局寫錯禁聚令生效日期早有前科,話說喺四月下旬,政府宣布再延長禁聚令十四日,食衞局當日上晝近十一點半出稿,講解有關禁聚令嘅最新安排,當中包括「撤銷食肆顧客數目不得超過店內座位數目一半」嘅限制,而新指示會喺翌日凌晨十二點起生效,但局方稿件嘅註腳就寫錯日期,比原定日期提前咗一日。局方仲要後知後覺,相隔咗成廿九個鐘頭先再發稿更正。

而喺四月初,食衞局誤報美容院、會所同按摩院須因應新冠肺炎疫情關閉,仲刊埋憲添,令唔少經營者都信以為真,為免犯法,急急腳拉閘停業,點知政府事隔唔夠三個鐘就「二次刊憲」澄清,話上述嘅三類場所可以繼續營業至真。一個月兩次甩轆,點到啲商戶陀陀擰。

卓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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