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13萬人曾戴檢疫手帶 僅9800屬可重用

【本報訊】政府向抵港人士發出檢疫令,要求他們在選定地點接受十四日強制檢疫,並須戴上電子手帶。創新及科技局表示,截至本周一,有逾十三萬人曾使用電子手帶,包括約九千八百人曾使用可重用電子手環,八萬七千人曾使用一次性電子手環;另有四萬一千人曾使用印有二維碼的一次性監察手帶,該手帶只在三月十九日至三十日應用。

完成檢疫 資料3個月內銷毀

該局重申,「居安抗疫」應用程式只會儲存接受檢疫人士入境時向衞生署提供的電話號碼,不會收集個人資料;電子手帶亦只會偵測接受檢疫人士身處環境大氣電波所能接收到的各種電子信號,以確定接受檢疫人士是否留在指定處所,資料會在十四天檢疫期完結後三個月內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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