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於○七年去世後,其遺產滾存至去年已超過一千三百億元,雖然法庭去年已指令遺產「受託人」華懋慈善基金、律政司和遺產管理人三方呈交遺產管理的計劃,再交予法庭審批,但基金至今仍未呈交誓章表明立場。高院原訟庭昨應律政司要求,下令基金必須在五十六天內呈交誓章表態。另一方面,基金質疑律政司早前提出的方案不符龔如心的遺願,要求法庭指示律政司先嘗試邀請國務院總理及聯合國秘書長加入管理機構,並暫緩審批計劃的程序,法官排期在八月五日審理基金的申請。
龔如心在其○二年遺囑列出,將其遺產撥歸華懋慈善基金,用作慈善用途及設立類似諾貝爾獎的獎項,並指定要由國務院總理、聯合國秘書長和香港特首等組成管理機構監管。終院在一五年裁定,基金是以受託人身份接受遺產,並非遺產受益人,遺產需由獨立管理人士管理。
高院原訟庭在去年六月已作出指示,基金、律政司和遺產管理人三方要各自呈交誓章,對遺產管理方案表明立場,但基金卻一直未有呈交誓章,律政司因此要求法庭頒令催促基金,要基金在廿八日限期內呈交誓章。基金昨解釋,由於基金早前曾更換律師,所以在呈交誓章表態一事有所延誤。法官就決定給予基金五十六日限期,就管理計劃呈交誓章,逾時便不可補交。
另外,基金反指控律政司未有按照龔的遺願,即邀請國務院總理及聯合國秘書長加入管理機構。
基金指稱,假如現在便確定管理計劃的細則,便可能會阻礙國務院總理及聯合國秘書長考慮是否加入監管,故提出申請,要求法庭頒令責成律政司接觸上述兩方,並暫時停止審批管理計劃。
律政司及遺產管理人昨均要求法官即時拒絕基金的申請,但法官決定押後再開庭審理該申請。法官又指示三方為基金的申請呈交誓章表明立場及理據,並排期在今年八月五日審理,預計聆訊需時半天。案件編號:HCMP 853/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