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說港版國安法不力 鄭若驊被促下台

「港版國安法」表決在即,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昨日發表網誌解畫,強調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制訂相關法例,並指「港版國安法」與《基本法》第廿三條沒有衝突。有政界人士及學者批評鄭身為律政司司長,有責任向傳媒及公眾解釋相關條文,卻「匿埋」做「鍵盤戰士」,以網誌回應講解國安法如何維護國家安全,其行為失職,需問責下台。

鄭指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力制訂法律及其他法律文書,國家安全關乎到全國人民及國家的整體利益,全屬中央事權,從來不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自治範圍之內,稱全國人大常委會制訂國家安全法律符合《基本法》第十八條第三款。外界質疑「港版國安法」與《基本法》第廿三條有衝突,鄭指第廿三條說明港府應自行立法禁止與國家安全有關的指定行為,而獲授權並不會排除中央為維護國家安全而進行立法。

拖延檢控 不設特別法庭

她續稱,公眾需認清中央對所有地方行政區域的國家安全負有最終責任的事實,而「港版國安法」細節現時尚未公布,公眾不適合作任何無謂的揣測。鄭又指,有些說法無理批評「港版國安法」決定,並將訂立「港版國安法」說成等同「破壞一國兩制」,她認為這種主張在法律層面上站不住腳,又指全國人大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採用的程序合乎法律要求,有根有據,並切合香港特別行政區現時的情況。

「23萬監察」發言人王國興強調「港版國安法」是法律上的重大問題,鄭卻只單方面發表網誌,不接受傳媒查詢,實為不負責任和失職。王指港府表示會積極配合中央立法,就更應該派鄭出來解釋,又指鄭應告不告,例如違法佔領行動(佔中)包括壹傳媒黎智英在內的三十九名搞手仍然逍遙法外,就連內地官媒亦有報道,惟鄭仍未檢控黎。去年的反修例示威風波,王估計應超過八千五百人被捕,鄭卻還未接受特別法庭的建議。王稱若鄭不肯清理「欠帳」,將會遺臭萬年,又指鄭應一早問責下台。

學者斥不應僅由坊間發聲

香港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表示,鄭若驊應向公眾解釋國安法利多於弊,以及相關法律如何融入普通法,不應只由坊間其他法律人士發表意見。陳表示鄭只用網誌回應猶如隔靴搔癢,摸不着問題的核心,直斥鄭的工作表現欠佳,理應退位讓賢,問責下台。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