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網民於去年發起「黎明行動」在各區堵路,當日一名男教師被指在上水的迴旋處駕車慢駛造成阻塞,被警員截停要求搜車,他被帶走期間激烈掙扎,期間涉嫌踢中警長腹部,因而被控一項襲警罪。被告否認控罪,案件昨在粉嶺法院開審。
廿九歲被告楊博文,被控於去年十一月十一日,在上水掃管埔路迴旋處襲擊正在執行職責的警長鍾宏業。
鍾供稱,當日按指示與同袍到場進行觀察,期間兩度看見被告駕駛的私家車在迴旋處慢駛鍾截停該車,當鍾要求搜車時,被告表現激動,一言不發逕自離去。三警員把被告帶到路旁,被告期間激烈掙扎,並起腳踢向鍾,被告的膝部撞到鍾的腹部,鍾遂指被告襲警,三名警員制服被告,把被告按倒地上。
辯方反指,鍾當日截停被告的私家車後,打開車門便拉被告下車。有警員加入爆粗罵被告,更扯其頭髮說:「和你塞吖嗱!」警員要求搜車,被告表示:「你咪搜囉。」有警員雖叫被告「冷靜啲」,但又扯被告頭髮,更抱起被告右腳,令被告幾乎向後跌,糾纏間有警員問被告:「你做咩踢我?」警員之後把被告按在地上,將被告的頭在地上摩擦,另有警員跪在被告頸上和揸被告下陰。
鍾否認辯方說法。另外,被告在事發後兩日後曾報警,稱其私家車內行車記錄儀的記憶卡不翼而飛。當日負責將車駛走的警員關渭銘出庭作供,聲稱沒有留意到車上有記錄儀。案件編號:FLCC 527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