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居港的上海裁縫今年三月由深圳抵港後,未有按檢疫令要求在報稱的炮台山店舖內隔離十四天,返港八天後便嘗試闖關前往內地,於深圳灣關口被截獲。他昨在東區法院承認一項未獲授權人員許可而離開檢疫地點罪,被判監四星期。裁判官質疑衞生署何以容許一名須受檢疫人士居於一個商場的店舖內,控方表示會向當局反映。
五十一歲被告郭建平,報稱裁縫。案情指,被告於今年三月十八日從深圳返抵本港,被要求居住在其報稱的炮台山新時代廣場的一個店舖內,自我隔離十四天至三月三十一日,惟他在三月二十五日離開住所前往內地,在深圳灣關口被截獲,即時被送到隔離營。
被告求情稱,他於五年前從上海來港居住,因看不明白繁體字而不理解檢疫令內容,加上自己無病徵,又要到深圳處理生意,所以才會闖關。被告又解釋自己一向居於涉案店舖內。案件編號:ESCC 93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