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業主濫收水電費 政府漠視問題

數百平方呎的空間被劏分成數個細單位,但並非每個單位都有安裝合規格獨立水電錶,劏房戶經常被濫收水電費。本年初有劏房戶入稟控告業主濫收水電費,最後法庭裁定業主不需賠償,關注團體指問題近年愈趨嚴重。

早前香港社區組織協會發表報告,指劏房業主濫收水電費問題嚴重,每立方米水中位數為十五元,最高達二十元,遠高於水務署每立方米最高收費九元五仙;每度電中位數維持於一元六毫,最高兩元,亦高於中電每度電一元的定價。

話加就加 冇原因冇準則

「啲業主加水電費係亂咁嚟,冇原因、冇準則地加。」社區組織幹事戚居偉表示,劏房戶被濫收水電費的問題存在多年,但近年情況愈來愈嚴重,估計有九成九的劏房業主濫收費用。他又指有業主會自行安裝「讀電器」向住戶按用量收費,收費已高於電力公司,又藉口兩電加價而再增收費用。

戚批評政府多年來對問題視若無睹,促政府正視問題,加強巡查,並為劏房戶安裝獨立水電錶,「只係呼籲係冇用,要嚴懲亂收費嘅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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