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性侵3女網友 地盤工囚12年

【本報訊】地盤散工於一八年九月至十月期間,先後在大廈梯間性侵犯三名當時十二歲至廿三歲的女網友,他早前經審訊後遭裁定強姦、與十三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及企圖強姦三罪罪成,昨日於高院被判監禁共十二年。法官斥被告利用Facebook尋找獵物,對三名年輕女事主均造成創傷,其中一人事後更多次出現自殺念頭。

廿四歲被告黃子軒被控於一八年九月二十三日強姦十六歲的X,並分別於一八年十月六日及十月十三日與十二歲的Y非法性交,及於一八年十月十日企圖強姦二十三歲的Z。法官先引述報告指,被告為人幼稚又頑固,雖然表現得自信滿滿但其實自尊心脆弱,重犯風險屬中等但偏高。

事主Z常現自殺念頭

就三名女事主現況,法官指現年十八歲的X坦言有「好大陰影」,每次回憶起均會發噩夢;現年十四歲的Y每次想起事件均會哭泣自責,但又對使被告入獄感憂心及內疚;現已廿五歲的Z是三人中受創傷最大的一位,她感到羞恥且擔心自己人身安全,因而害怕外出,她又常常責怪自己軟弱,有抑鬱徵狀並常出現自殺念頭。案件編號:HCCC 27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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