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眉冷看:按序撤銷樓市辣招

遭遇「暴疫」襲擊,香港經濟受到數十年來少有的衝擊,首季國民生產總值下降了近百分之九,不少人建議政府應該馬上撤銷買賣樓宇的懲罰性稅項,以挽救地產業。在上任特首梁振英時期,為壓抑樓價飆升,曾實施「辣招」,以下三種情況要收重稅:第一,非香港居民在本地買樓;第二,本地人買第二套或多套房子;第三,購入的樓宇在三年內轉售。

按經濟學原則,對市場的限制是寧少勿多,在非不得已時施加了限制,也該盡快撤除。過去幾年,本地樓價拾級而上,政府實施「辣招」,也不是全無道理,不過隨着時間推移,到「辣招」沒有用時,就該盡快取消,讓市場回復常態。市場自由就猶如人身自由,彌足珍貴,外來的束縛應愈少愈好,愈少就愈能有活力。

香港正碰上回歸之後最大的經濟危機,如今「撤辣」正是恰當其時。上述三項「辣招」,就算不是一時盡撤,也應該按序逐步取消,最合理的次序是先撤第三項,再到第二項,最後第一項。

第三項措施是非撤不可的,因為經濟急速下行,失業大軍將會如潮湧現,很多在兩、三年前置業的人,可能要賣樓救命。很多在二○一七年之後「上車」的年輕夫婦,經濟並不特別寬裕,一旦被減薪甚至失業,家庭馬上就會陷入困境,說不定便得賣樓救亡。這批人的經濟本已拮据,賣樓時政府還要徵收重稅,豈不是讓他們百上加斤?

撤銷第三項措施之後,下一步就可能要撤銷第二項作配合。不少人要賣樓套現,市場供多求少,樓價支持力不足,就會出現「崩盤」,製造出另一種危機。所以,政府就應再削減「辣招」,讓本地有經濟實力的人更樂意買第二、第三套房子。至於最後是否放寬非香港居民購買樓宇的限制,卻可容後再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