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結襲警案陳浩天拒認罪

【本報訊】前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被控在去年七月十三日「光復上水」遊行時,參與非法集結和襲警,拉扯一名警署警長的頭盔,案件昨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提訊。陳不承認上述兩項控罪,裁判官蘇文隆將案押後至五月廿九日進行審前覆核,期間陳繼續獲准保釋。

或需傳召17證人作供

控方昨日向裁判官表示,控方將依靠網上影片作證供,指證被告陳浩天就是影片中觸犯有關控罪的人。控方除傳召被襲警長外,亦會傳召一名政府化驗師作專家證人,就從影片截圖,以及比對片中人物與被告特徵作供。不過辯方就表示,會就所有證物的連貫性,要求控方舉證證明。而控方就表示,如要就所有範疇舉證,就需要傳召十七名證人作供。控辯雙方原本預計,正審約需要三日時間,不過裁判官就對此估計有保留,因此未定下審期,並將本月廿九日定為審前覆核的日子。他要求控辯雙方在審前覆核前,就可以同意甚麼證供作商討。此外裁判官亦向辯方表示,他之前曾處理被告保釋申請,知道被告牽涉及其他案件。他因此要求辯方考慮,如由他主審本案,辯方會否作出反對,並在審前覆核時答覆。案件編號:FLCC 4375/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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