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召開第十七次會議前夕,「一位28週準媽媽」在多份報章刊登頭版廣告,控訴內會花費二百多天時間、開了十六次會議依然選不出主席,致使延長產假至十四周的法案隨時胎死腹中,政客將「家長和BB的應有權益」置之不理,哀求他們高抬貴手,可謂說出全港所有準媽媽的無奈心聲。很可惜,反對派「政治攬炒」已經走火入魔,不但內會主席依然懸空,昨日更上演一場肢體衝突大龍鳳,議事堂淪為鬥獸場,令人慘不忍睹。
忍無可忍,毋須再忍。在郭榮鏗帶頭惡意拉布下,內會停擺足足半年依然未能選出主席,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日前尋求外聘資深大律師意見,指出郭榮鏗處理選舉主席所採取的方法與主持選舉主席的職能不符,內會原主席李慧琼有權有責以主席身份召開內會以處理重要事務,終於為半年來的亂局一錘定音,「剪布」有理有據。
反對派亦非省油的燈,揚言不接受有關法律意見,另向兩名大律師作出諮詢,得出截然相反的結論,矢言繼續拉布,不將內會十四條法案及逾八十條附屬法例拖至流產不罷休,包括審議已久的延長產假及《國歌法》立法等隨時夭折。事實證明,反對派為了增加九月立法會選舉籌碼,不惜全港攬炒玉石俱焚,連準媽媽的權益都要犧牲,突破道德底線,可謂無恥之尤。
既然未正式開會已經炮聲隆隆,真正「埋身肉搏」豈會不更加瘋狂。昨日上午召開第十七次內會,郭榮鏗固然繼續拒絕選出主席,到了下午李慧琼主持另一次會議,反對派更是空群而出,口手並用阻止會議舉行,期間大吵大鬧有之,衝擊主席台又有之,更有反對派助理在公眾席上撒下單張,混亂間令一名保安員受傷。幸好總算邪不勝正,十一名反對派政客被逐離場,內會順利成立九個法案委員會,立法會秘書處法律顧問亦釐清了法律問題,說明去年十月的法律解說,即內會要先選出主席才能處理其他事務,是按正常情況解說,但內會半年未能選出主席屬不正常情況,現任主席有責任處理問題。
顯而易見,外聘資深大律師的法律意見也好,立法會秘書處的法律顧問意見也罷,無不指出郭榮鏗無權處理選舉主席以外事務,容許政客在選舉期間提出無關宏旨的規程問題和議案阻撓選舉程序,不僅越權,直情是濫權瀆職。法律意見白紙黑字清清楚楚,由原主席主持會議合情合理合法,反對派死咬李慧琼越權奪權,不過是賊喊捉賊,輸打贏要罷了。
擺在眼前的是,郭榮鏗以內會原副主席之職,代替競逐連任主席的李慧琼主持內會,權限僅止於選舉主席,而過去歷屆內會,選主席都是在首次會議十幾分鐘內完成,郭榮鏗惡意拖延,而且明言是為了阻止《國歌法》立法,政治凌駕一切是鐵一般的事實。正如「兩辦」聲明所說,郭榮鏗違反《議事規則》,違反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的立法會議員誓詞,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基本法》一百零四條釋法亦指明,若議員違反誓言必須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其資格必遭褫奪,在這樣的情況下,律政司依然無動於衷,司長鄭若驊拒絕依法檢控瀆職政客,不是同樣失職瀆職是甚麼?
當然,一個巴掌拍不響,反對派之所以囂張至此,完全不將「兩辦」放在眼內,鄭若驊為官避事是原因之一,另一原因是由特首到建制派都綏靖投降不作為。林鄭月娥直到日前仍要求立法會自我修正,顯然不打算對郭榮鏗嚴正執法,擺明姑息養奸;而建制派竟「配合」郭榮鏗拉布半年而不阻止,更是咄咄怪事。君不見,有建制派議員揚言郭榮鏗拉布未必違反《議事規則》,令人質疑其立場;又有人將責任賴在梁君彥頭上,批評他遲遲不剪布,千錯萬錯,自己無錯;而梁君彥被罵也不是冤枉,為何不及早尋求外聘法律意見?至於其他建制派亦是一盤散沙,精神渙散,非要到「兩辦」嚴正發聲,他們都不願意奮起鬥爭,立法會淪為垃圾會,豈是無因!
所見既可駭,所聞良可悲。立法會烏煙瘴氣,正是整個特區亂象叢生的縮影,香港的輝煌已是上世紀的事,隨着一幫反中亂港、為美國而戰的政客瘋狂攬炒,部分市民盲目支持,香港沒有前途已是寫在牆上。事已至此,每個香港人不妨捫心自問,我們是否希望香港玩完?是否仍要將手上一票投給無恥政客?香港要走出困局,中央要出手,港府要出手,每個市民更要仔細思量,做出正確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