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廉政公署昨起訴兩名麵包店前僱員,指二人涉嫌分別與一名主管串謀偽造值勤紀錄,詐騙該麵包店工資共約二萬五千元,並向該主管提供賄款共逾二萬二千元。涉事兩名前僱員已獲准保釋,將於下周二在沙田裁判法院分案答辯。
涉案的廿八歲葉嘉倫,是英王麵包(香港)有限公司前高級麵包師;卅二歲鄧志偉則是同公司的前高級麵包師組長,二人各控兩罪,即一項串謀欺詐,違反普通法;及一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案發時,二人均被派駐到位於沙田的麵包工場工作,在一名高級主管的督導下當夜更製造麵包。在首宗案件,葉被控的其中一項罪名指他於一七年一月三日至去年三月七日期間,涉嫌與上述高級主管一同串謀欺詐英王麵包,不誠實地訛稱葉曾於不同日子在該麵包工場報到,因而導致及誘使英王麵包向葉支付工資共二萬零四百元。
葉另被控的賄賂罪,則指他於一七年一月三日至去年一月卅日期間,涉嫌與該高級主管一同串謀,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向對方提供約一萬九千八百元,作為協助事實上是缺勤的葉報到,以其職員證「拍卡」的誘因或報酬。
在第二宗案,鄧被控的其中一項罪名指他於一七年八月七日至一八年十月五日期間,涉嫌與該高級主管一同串謀欺詐英王麵包,不誠實地訛稱鄧曾於不同日子在該麵包工場報到,因而導致及誘使英王麵包向鄧支付工資共逾四千一百元。
鄧另被控的賄賂罪,則指他於一七年八月七日至一八年十一月八日期間,涉嫌與該高級主管一同串謀,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向對方提供約二千四百元,作為協助事實上是缺勤的鄧報到,以其職員證「拍卡」的誘因或報酬。